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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款

  总行或其具备同业存款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境内其他具备同业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存款业务。在授信范围内,总行或其具备同业存款资格的分支机构可以和其他具有同业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相互提供从隔夜至一年期限区间范围的存款业务品种。

  交易对手为具备同业存款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