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个人银行账户服务,统筹做好个人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现对我行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服务标准
(一)服务对象
向我行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自然人。
(二)申请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华侨,应出具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件和中国护照;
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三)尽职调查
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我行将核验其身份信息,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核实。对于存在疑义的,我行将要求开户申请人出示辅助证件。
对于提供的地址、职业、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暂时无法核实或核实无明确结果的,您可向我行申请“先开户、后核实”,启动简易开户流程。
对于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开户理由不合理、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的,我行有权拒绝为开户申请人办理开立账户业务。
二、办理时限
开户资料齐全真实,手续无异常无明显可疑情况等情形,即时可完成开户。
三、开户手续费
我行为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四、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个人账户分类管理要求,您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开立Ⅰ类户、Ⅱ类户,以更好的保障您的资金安全。
我行综合评估客户身份识别程度和交易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非柜面支付限额。
五、风险提示
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
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出租、出借、买卖等违法违规活动。如您的账户用于违法违规活动,我行有权按照相关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账户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六、服务咨询监督电话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0-96527(全国)、0571-96527(浙江)。
特此公示。
2021年11月22日